來源:鳳凰衛視
近期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通知,經過談判,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這17種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與平均零售價相比,降幅達到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的市場價格,平均降低36%。抗癌藥降價進醫保的新一輪談判將會極大減輕中國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
就此問題,鳳凰衛視《大政商道》欄目專程赴深圳科諾醫學檢驗實驗室,采訪了新華社瞭望智庫中國醫藥國策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高端智庫-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個體化細胞治療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主任、深圳科諾醫學檢驗實驗室執行董事劉沐蕓博士。
問:最近,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與平均零售價相比,17種藥品的平均降幅達56.7%。對于17種抗癌藥“半價”納入醫保目錄您怎么看?抗癌藥入醫保后將為患者減輕多少負擔?
答:對普通老百姓來講,當然是個好消息啦。不僅可以解決救命藥貴的問題,還表明有正規的供應渠道,正規的渠道意味著質量保障。我一位同事的媽媽就患有肺癌,現在吃的治療藥就是進口藥(奧西替尼),一個月的花費是5.1萬元人民幣。看到這個政策后,她很高興,自己按照目前國家公布政策的降價幅度計算,每個月費用將會是1.53萬元。從過去的5.1萬元/月降到1.53萬元/月,這個降幅還是很大的。政策真正落地后,對有需要的老百姓家庭來講,會是一個較大的減負政策。
問: 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了 36% ,更有單品更是砍出了全球最低,為什么中國的談判價格會比周邊國家或地區要低?
答:中國是人口大國,大市場是我們的談判籌碼,充分體現了我們在集中采購臨床急需藥、救命藥方面“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展示了國家層面統籌“大市場、大需求”的組織動員能力。國家層面的統一采購,尤其是世界第一大人口國家的集中采購,任何一個創新藥生產商都不會無動于衷,如此大規模的持續穩定采購,對國際大藥廠來講也是一種規模效應,穩定的資金回收源,更重要的是,是真實世界中大規模臨床使用后的臨床數據反饋,進一步增強了這些藥廠的研發動力。對老百姓來講呢,國家議價采購,不僅是價格的優化,更是質量的保障,穩定的供應;對廠商來講,是穩定的銷售,大規模臨床應用數據的反饋,研發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形成良性循環,多方共贏。
問: 在這 17 種談判藥品中,有 10 種都是 2017 年后上市的超新藥。專利的存續期較長,通過醫保對這些優質創新藥的戰略性購買,會否起到推動中國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創新藥?
答:我想應該會是一個比較良性的促進因素,起碼讓大家看到了:真正的好藥大有市場,有穩定的營收預期,給臨床醫生提供有效的工具,解決患者的問題,實現價值,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非價值環節,這樣藥廠也就可以沉下心來專心研發、生產好藥。假以時日,我相信,中國會涌現一批創新藥研發、生產企業。同時,對臨床醫生也會是一個正面激勵,醫生可以專心看病、開藥,依據患者的疾病治療需要予以最適合的治療方案,不用受到其它與疾病治療本身無關因素的影響。
問: “ 談判藥 ” 落地難、難買到,一直以來都是患者擔心的問題。以早前被納入醫保目錄的赫賽汀為例,價格從 2 萬多元降到了 7600 元。但在大幅降價的同時,全國范圍內對赫賽汀的用藥需求也在短期內出現了激增,多地出現了缺貨的現象。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未來更多抗癌藥將納入醫保目錄,應該如何保障 “ 救命藥 ” 的充足供應呢?
答:這種情況的發生,原因是多方面的。1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是一個基本的對市場條件的應對反應,就是通過控制供應應對價格下調,尤其是區域間價格不統一的情況存在時,這種行為反應會更明顯。比方說,某個城市進了醫保價格低了,但是另外一個城市沒有進醫保,按照原研價格,廠家在對自己產品質量、療效有足夠信心的情況下,會增加在高價城市的供應量,而對于價格低的城市減少供應甚至是不供應。2 從市場競爭的角度來看,如果藥品銷售市場的競爭環境很復雜、不規范的時候,銷售環節過于冗長、多余,廠家沒有辦法實現“薄利多銷”的這一預期,廠家也會選擇減少供應。3有可能是我們的醫保支付比例的限制,比如說“藥占比”的考核要求,醫院為了達標,可能主動選擇不采購該藥。
當然,藥品不是一個普通商品,不能純粹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尤其是臨床急需藥、救命藥,還有一個公共屬性,所以需要政府的統籌與協調。這一次的機構改革,也充分體現出這一點。成立了國家醫療保障局,集中了醫保支付、藥品和醫療服務定價,以及醫療救助等有助于實現“醫療、醫保、醫藥”聯動的有關職能,在組織上保障了我們的談判議價能力,這是我們能獲得最優價格談判成果的制度基礎。
在國家層面對我國的大市場、大需求進行了統籌,制藥企業看中中國市場,采用“以價換量”的策略,以降價換取銷量,薄利多銷實現規模效應的同時,更重要的是獲得真實世界大規模臨床應用的臨床數據反饋,激發了藥廠穩定供應的內生動力。因為現在西方國家有這種“創新藥多但病人少”的情況。
而國家醫保談判采用的是“以量換價”的策略,用大的采購量換取最大限度將價格降下來的同時,建立數據庫評價支付、臨床診療、供應等,發揮制度優勢,協同高效,獲得穩定供應來源!可以形成藥廠、患者、臨床醫院和政府采購、支付等多方共贏的局面。
問: 有專家指出,藥品納入醫保后占用了 “ 藥占比 ” 指標,醫院為了完成降低藥占比的任務,對新納入醫保的藥品不再購進或限制使用,由此導致了高價抗癌藥 “ 一藥難求 ” 的局面。您怎么看?
答:確實有這種實際情況存在。這項政策本來的目標是為了“控制多開藥,開貴藥,所以會考核醫院藥占比”。比方說,一個患者住院,有住院費、檢查費,還有藥費,在它的計算公式中,藥品費用是分子,醫藥總費用是分母。所以可以看到,醫療衛生改革的復雜性,涉及了多環節、多層次、多維度、多主體的綜合改革,既要考慮供應方的積極性、還要調動臨床使用方的能動性、也要統籌支付方的承擔力,更要滿足臨床病人的合理診療要求,實現治療目標。
問: 此前,包括上海、天津、重慶在內的 20 多個省市的衛生部門已明確,同意將第一輪準入談判的品種不納入藥占比的考核內。在現行的條件下,為 “ 談判藥 ” 提供 “ 豁免權 ” ,能否解決談判抗癌藥落地難的問題?
答:應該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但最好是全國統一政策,統一考核,減少區域價格和支付的差異。最后,我還是想強調一點,真正降低腫瘤治療成本,減輕腫瘤治療負擔,需要綜合施治,藥品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就同我們國家立志要降低腫瘤藥價格一樣,打出的是組合拳,才能讓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藥價的降低。我剛提到的我的同事,她告訴我,現在算出來的,確實是藥價降低了很多,但她什么時候能真正用這個價格為她媽媽買到藥?以及吃了抗癌新藥后,她媽媽的治療效果會如何?整體治療成本會降低多少?